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20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20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内蒙古将成为全国首家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地区。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毕力夫表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们国家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法规和所有规章是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的,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毕力夫介绍说,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20年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简称《办法》)。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以规章的形式正式印发《办法》,并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他表示,内蒙古是全国首家同时以三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地区。
毕力夫称,在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上,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监督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对立冲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