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县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本报杭州7月17日电(实习生 孔晓睿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董碧水)浙江将对县域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进行改革。改革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对住院医疗实行按DRGs点数法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推行按床日付费;门诊医疗则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实行按人头付费。
这是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表示,希望通过改革,把医保部门的精力集中到“管预算、管评价、管监督”上,在支持医共体通过内部资源的合理调配促进整体效益提升的同时,推动医疗服务由传统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从机制上消除医院依赖资源消耗获利的冲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据介绍,住院医疗的DRGs点数法付费不同于现行的按项目付费医保支付模式,它按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把疾病分为若干组,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点数,医院每收治一个病人得到相应点数,每一个点数价值则根据医保基金年度支出总额除以统筹区域所有医院的总点数得出,医保部门根据各家医院得到的总点数乘以点值,计算得出每个医院实际应得费用。
门诊医疗服务的推行按人头包干付费,则指按一定区域对应的人口数量,把人头费用包干给医共体。
“支付方式改革不会对参保人员就医看病产生直接影响。”杨烨表示,希望通过制度设计,调整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形成约束激励机制,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支持推进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诊,达到既方便群众就医,又能以最低的医药支出来达到治好病的目的。
杨烨说,通过改革,要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的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预计到2022年,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据悉,此前,浙江已在11个县(市、区)启动了医共体支付方式的改革试点。